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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非招標方式采購實施細則(修訂)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非招標方式采購實施細則(修訂)

閩交院辦20168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院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采購活動的管理,維護學院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學院有權自行組織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的,適用本細則。

  本細則所稱非招標采購方式,是指競爭性談判、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競爭性談判是指談判小組與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事宜進行談判,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最后報價,學院從談判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詢價是指詢價小組向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發(fā)出采購貨物詢價通知書,要求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學院從詢價小組提出的成交候選人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學院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方式。

第二章  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采購程序

第三條  成立競爭性談判、詢價或單一來源采購小組。

談判、詢價或單一來源采購小組由采購需求申報部門代表(或項目主管部門代表)和專家(可以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旎蛴刹少徯枨笊陥蟛块T推薦的學院相關專業(yè)的專家)共三人(含)以上的單數(shù)組成。

第四條 制定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或單一來源采購商談通知書。

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單一來源采購商談通知書應當包括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邀請、采購方式、采購預算、采購需求、采購程序、報價要求、響應文件編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地點、保證金交納數(shù)額和形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

談判文件除上述規(guī)定的內(nèi)容外,還應當明確談判小組根據(jù)與供應商談判情況可能實質(zhì)性變動的內(nèi)容,包括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

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不得要求或者標明供應商名稱或者特定貨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服務等條件。

第五條  確定參加競爭性談判、詢價采購的供應商名單。

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根據(jù)采購需求,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于三家的供應商,并向其提供競爭性談判文件或發(fā)出詢價通知書。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項目,采購小組須向供應商提供單一來源采購商談通知書。

第六條  供應商編制響應文件。

供應商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單一來源采購商談通知書要求編制響應文件,并對其提交的響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

供應商按競爭性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單一來源采購商談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提交競爭性談判、詢價及單一來源采購響應文件。

 第八條  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或詢價小組審查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并作出評價;要求供應商解釋或者澄清其響應文件;根據(jù)談判或詢價評審記錄和評審結果編寫評審報告;根據(jù)符合采購需求、質(zhì)量和服務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將結果通知所有參加談判或被詢價的未成交的供應商。

第三章 競爭性談判

   第九條 談判小組應當對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并根據(jù)談判文件規(guī)定的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等事項與實質(zhì)性響應談判文件要求的供應商進行談判。未實質(zhì)性響應談判文件的響應文件按無效處理,談判小組應當告知有關供應商。

第十條 談判小組所有成員應當集中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談判,并給予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平等的談判機會。

第十一條 在談判過程中,談判小組可以根據(jù)談判文件和談判情況實質(zhì)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條款,但不得變動談判文件中的其他內(nèi)容。實質(zhì)性變動的內(nèi)容,須經(jīng)采購項目申報部門代表確認。

  對談判文件作出的實質(zhì)性變動是談判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談判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供應商。

  供應商應當按照談判文件的變動情況和談判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簽字的,應當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身份證明。

第十二條 談判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要求所有繼續(xù)參加談判的供應商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

  談判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jīng)談判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談判結束后,談判小組應當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最后報價。

  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已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最后報價之前,可以根據(jù)談判情況退出談判。

第四章  單一來源采購

   第十四條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采購的,采購項目組織部門應當組織具有相關經(jīng)驗的3人以上單數(shù)專業(yè)人員與供應商商定合理的成交價格并保證采購項目質(zhì)量。

第五章  詢價

   第十五條 詢價小組在詢價過程中,不得改變詢價通知書所確定的技術和服務等要求、評審程序、評定成交的標準和合同文本等事項。

第十六條 參加詢價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應當按照詢價通知書的規(guī)定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第六章  編寫評審或協(xié)商報告

第十七條 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應當根據(jù)評審記錄和評審結果編寫評審報告,其主要內(nèi)容包括:

 ?。ㄒ唬┭埞虆⒓硬少徎顒拥木唧w方式和相關情況,以及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名單;

 ?。ǘ┰u審日期和地點,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名單;

 ?。ㄈ┰u審情況記錄和說明,包括對供應商的資格審查情況、供應商響應文件評審情況、談判情況、報價情況等;

(四)提出的成交候選人的名單及理由。

第十八條 單一來源采購小組應當編寫協(xié)商情況記錄,主要內(nèi)容包括:

 ?。ㄒ唬﹨f(xié)商日期和地點,采購小組人員名單;

  (二)供應商提供的采購標的成本、同類項目合同價格以及相關專利、專有技術等情況說明;

 ?。ㄈ┖贤饕獥l款及價格商定情況。

第十九條  評審報告應當由談判小組、詢價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對評審報告有異議的,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人,采購程序繼續(xù)進行。對評審報告有異議的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應當在報告上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由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書面記錄相關情況。談判小組、詢價小組成員拒絕在報告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審報告。

單一來源采購協(xié)商情況記錄應當由采購小組全體人員簽字認可。對記錄有異議的采購小組人員,應當簽署不同意見并說明理由。采購小組人員拒絕在記錄上簽字又不書面說明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

第二十條 采購項目組織部門應當妥善保管每項采購活動的采購文件。采購文件包括采購活動記錄、采購預算、談判文件、詢價通知書、響應文件、推薦供應商的意見、評審報告、成交供應商確定文件、單一來源采購協(xié)商情況記錄、合同文本、驗收報告、質(zhì)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以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采購文件可以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采購活動記錄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nèi)容:

 ?。ㄒ唬┎少忢椖款悇e、名稱;

 ?。ǘ┎少忢椖款A算、資金構成和合同價格;

 ?。ㄈ┎少彿绞?,采用該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材料;

  (四)選擇參加采購活動的供應商的方式及原因;

 ?。ㄎ澹┰u定成交的標準及確定成交供應商的原因;

  (六)終止采購活動的,終止的原因。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原閩交院辦〔2014〕72號文同時廢止。